灼灼其华
V最早知晓林徽因是在一个杂志作者的笔下,那么深情地写出了这个民国时期才女的眉眼和笑容,就像是校头那一簇白梅,噙着笑却又带着不染尘俗的清冷,只是眉间一点绛红尽显它的动人妖娆。多少受了影响,只觉得这个才华横溢的女子该是一件传世的瓷器,釉质清亮,其上几朵廊回时的梅凝固成一缕芬芳。
稍长,看到她的《莲灯》,有疑不能释。“如果我的心是一朵莲花,正中擎出一枝点亮的蜡,荧荧虽则单是那一剪光,我也要它骄傲地捧出辉煌。”水自逐花去,花却不相移。这绝不是任水自流的落花,那该是泉,阳光在水里闪动,溅出珠沫的灿烂。原来是我错解了,她从不是暗处的高贵幽兰,该是桃花啊,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,畔外十里,犹闻其芳。如此一来,顿时感到自己的无知,恰逢那日,见到这本传记,白色而不染尘埃的封面,浸得人心底透亮,上面开了一朵娉婷的花,像是烟雾袅袅凝聚而成,浅蓝色的中国画风,绣一枝白菊,倒是像旗袍的绸布,不过别误会,不是银底鸾凤的贵族饰物,而是小弄里端庄典雅的女人,着一身浅蓝勾线袍,简单大方的厅堂,优雅地敬茶待客,凝固成瓷器的美丽,竟隐有那时候的味道,有女子的韵味。
便买了。在这个柔和的午后,邂逅一本好书,该是巧合,也是机缘。
翻开扉页,就看到一个白裙少女抚弄着白菊,拂得人无法移开视线。不是倾国倾城的容颜,只是清秀俏美的脸宠,若有若无地在嘴边隐了丝端庄的笑。我可以想像到,她耐不住朋友的请求,在摄影师的镜头下摆出款款的模样,街灯光亮后,又雀跃地跑去和朋友们玩了。在英国伦敦的圣玛丽学校,刚好十五岁的汉笄之年,却已经游历了德国、比利时、意大利等国家,尽管尚且年幼,但是聪慧灵秀得天眷一般,认识林徽因的徐志摩在和她的交往中也不自觉陷了进去,他们谈论了尼生和勃朗宁的诗,很快成了知已。作为东方人,她却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受到了所有同学的欢迎,在她身上丝毫看不到中国人的颓靡和孱弱,只有中国人的优点,知性优雅。
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,就是幸福了,梁思成无疑就是她生命中的那个人。1918年,十七岁的梁思成看见十四岁的林徽因,是亭亭玉立而脸上还带着稚气的小姑娘。“梳两条小辫,双眸清亮有神采,五官精致有雕琢之美,左颊有笑靥;浅色半袖短衫在长仅及膝下的黑色绸裙上;他翩然转身时,飘逸如一个小仙子。”上天将钟灵毓秀之美都集中在她身上了,有父亲的宠爱,游历的趣味,学校生活的多彩,少女时代的林徽因也展现了青春活泼的一面,权像幼年时的易安“蹴罢秋千,慵整纤纤手”的女儿之姿态。
因为徐志摩横插一脚,林长民很快就把女儿嫁给了染思成,林徽因也未出言反对。于她,徐志摩应该是蓝颜知己,不应做丈夫。说实在的,我也不喜欢徐志摩,多情和诗人只在文章中表现,对待发妻张幼林的态度可真让人难以忍受。这也难怪,他本是浪漫的人,渴望一位像林徽因那样有学养才气的美丽好作为终身伴侣,而如胆怯谨慎的张幼林,思想封建的人家闺秀,心中的厌恶也是难以自喻,他是孤傲的月,不肯将诗中牺息的皎洁播撒到每一个角落。赴外求黉时,他认识了林徽因,开始了疯狂的追求,但结果,无疑失败。
我从来未见这林徽因这样睿智的女子,她没有掩饰和疏离,依然和他是朋友,也在理性地思考,妥当处理这件事。迎接泰戈尔时,她与他同演《吉特拉》,豪不避讳,多么率真可爱的女子!草儿般蓬勃的气息在她身上流露,呵,宁为皓月,不为辰星。
良辰美景奈何天,美国求黉时的林徽因听闻父亲意外身死的消息,觉得天都要塌了,家中没有经济来源,如山岳般巍峨的父亲倒下了,对于此时无忧无虑的她来说,变故太大,我以为,这大概是她人生的界线,不可避免的改变,自那以后,自己徐志摩失事死亡,思成双脚难以行走,肺病反复的折磨,每一件,足以摧毁她的心智,但毅然回来国内之后,随思成四处勘察,写论文,作为一位建筑学家,她将心血都投注其上。肺病的痛苦还是让她无法工作,这时,她遇见金岳霖,一个宽厚幽默的学者,无时无刻不在鼓励她,林徽因也对他有了好感,还委屈地对丈夫说:“我好像喜欢上两个人了,怎么办?”足以见夫妻二人间的无间隙。老金很感动,三人一起生活了十多年,直到林徽因逝去。
她在《一首桃花》中写道:“桃花/那一树嫣红/像是春说的一句话/朵朵露凝的娇艳/是一些玲珑的字眼/一瓣瓣的光致/又是些/柔的匀的吐息/含着笑/在有意无意间/生姿的顾盼。因缘会桃花,看那畔外十里桃花,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,只因在杨柳拂面际,开出了一树繁花。
稍长,看到她的《莲灯》,有疑不能释。“如果我的心是一朵莲花,正中擎出一枝点亮的蜡,荧荧虽则单是那一剪光,我也要它骄傲地捧出辉煌。”水自逐花去,花却不相移。这绝不是任水自流的落花,那该是泉,阳光在水里闪动,溅出珠沫的灿烂。原来是我错解了,她从不是暗处的高贵幽兰,该是桃花啊,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,畔外十里,犹闻其芳。如此一来,顿时感到自己的无知,恰逢那日,见到这本传记,白色而不染尘埃的封面,浸得人心底透亮,上面开了一朵娉婷的花,像是烟雾袅袅凝聚而成,浅蓝色的中国画风,绣一枝白菊,倒是像旗袍的绸布,不过别误会,不是银底鸾凤的贵族饰物,而是小弄里端庄典雅的女人,着一身浅蓝勾线袍,简单大方的厅堂,优雅地敬茶待客,凝固成瓷器的美丽,竟隐有那时候的味道,有女子的韵味。
便买了。在这个柔和的午后,邂逅一本好书,该是巧合,也是机缘。
翻开扉页,就看到一个白裙少女抚弄着白菊,拂得人无法移开视线。不是倾国倾城的容颜,只是清秀俏美的脸宠,若有若无地在嘴边隐了丝端庄的笑。我可以想像到,她耐不住朋友的请求,在摄影师的镜头下摆出款款的模样,街灯光亮后,又雀跃地跑去和朋友们玩了。在英国伦敦的圣玛丽学校,刚好十五岁的汉笄之年,却已经游历了德国、比利时、意大利等国家,尽管尚且年幼,但是聪慧灵秀得天眷一般,认识林徽因的徐志摩在和她的交往中也不自觉陷了进去,他们谈论了尼生和勃朗宁的诗,很快成了知已。作为东方人,她却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受到了所有同学的欢迎,在她身上丝毫看不到中国人的颓靡和孱弱,只有中国人的优点,知性优雅。
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,就是幸福了,梁思成无疑就是她生命中的那个人。1918年,十七岁的梁思成看见十四岁的林徽因,是亭亭玉立而脸上还带着稚气的小姑娘。“梳两条小辫,双眸清亮有神采,五官精致有雕琢之美,左颊有笑靥;浅色半袖短衫在长仅及膝下的黑色绸裙上;他翩然转身时,飘逸如一个小仙子。”上天将钟灵毓秀之美都集中在她身上了,有父亲的宠爱,游历的趣味,学校生活的多彩,少女时代的林徽因也展现了青春活泼的一面,权像幼年时的易安“蹴罢秋千,慵整纤纤手”的女儿之姿态。
因为徐志摩横插一脚,林长民很快就把女儿嫁给了染思成,林徽因也未出言反对。于她,徐志摩应该是蓝颜知己,不应做丈夫。说实在的,我也不喜欢徐志摩,多情和诗人只在文章中表现,对待发妻张幼林的态度可真让人难以忍受。这也难怪,他本是浪漫的人,渴望一位像林徽因那样有学养才气的美丽好作为终身伴侣,而如胆怯谨慎的张幼林,思想封建的人家闺秀,心中的厌恶也是难以自喻,他是孤傲的月,不肯将诗中牺息的皎洁播撒到每一个角落。赴外求黉时,他认识了林徽因,开始了疯狂的追求,但结果,无疑失败。
我从来未见这林徽因这样睿智的女子,她没有掩饰和疏离,依然和他是朋友,也在理性地思考,妥当处理这件事。迎接泰戈尔时,她与他同演《吉特拉》,豪不避讳,多么率真可爱的女子!草儿般蓬勃的气息在她身上流露,呵,宁为皓月,不为辰星。
良辰美景奈何天,美国求黉时的林徽因听闻父亲意外身死的消息,觉得天都要塌了,家中没有经济来源,如山岳般巍峨的父亲倒下了,对于此时无忧无虑的她来说,变故太大,我以为,这大概是她人生的界线,不可避免的改变,自那以后,自己徐志摩失事死亡,思成双脚难以行走,肺病反复的折磨,每一件,足以摧毁她的心智,但毅然回来国内之后,随思成四处勘察,写论文,作为一位建筑学家,她将心血都投注其上。肺病的痛苦还是让她无法工作,这时,她遇见金岳霖,一个宽厚幽默的学者,无时无刻不在鼓励她,林徽因也对他有了好感,还委屈地对丈夫说:“我好像喜欢上两个人了,怎么办?”足以见夫妻二人间的无间隙。老金很感动,三人一起生活了十多年,直到林徽因逝去。
她在《一首桃花》中写道:“桃花/那一树嫣红/像是春说的一句话/朵朵露凝的娇艳/是一些玲珑的字眼/一瓣瓣的光致/又是些/柔的匀的吐息/含着笑/在有意无意间/生姿的顾盼。因缘会桃花,看那畔外十里桃花,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,只因在杨柳拂面际,开出了一树繁花。